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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監督並管理動物之科學應用。 二、實驗動物保護及減量、替代與精緻化措施之研擬。 三、動物實驗管理小組之組成、任務暨管理之評估及檢討事項。 四、利用動物進行動物科學應用之減量、替代與精緻化之評估及檢討。 五、其他有關實驗動物保護及減量、替代與精緻化之諮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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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