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暫行組織規程 › 第13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13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第九條及中華民 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第四條,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 一月十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