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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 (以下簡稱本場) 掌理下列事項: 一、茶樹育種、生理遺傳、栽培管理、茶樹保護及土壤肥料等試驗研究改 進等事項。 二、茶葉製造方法及多元化產品開發、品質鑑定、精製包裝貯存、茶葉化 學分析等試驗研究改良等事項。 三、茶葉機械、茶園灌溉設施之試驗設計及研究改良等事項。 四、茶業資訊、視聽教材、茶業經營與運銷之研究及茶業試驗成果之示範 觀摩等推廣教育訓練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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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