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暫行組織規程 › 第6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暫行組織規程 第6條

本場置秘書、課長、研究員、副研究員、室主主、助理研究員、課員、技 佐、書記。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