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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第1條

本規程依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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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