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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家體育場場地設施設備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基準,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趨勢、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 情形等或其他影響因素,檢討修訂;每三年至少應辦理檢討一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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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