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衛星地球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 第7條

衛星地球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設置者變更固定衛星地球電臺地點或換裝發射機時,應依第三條第五條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衛星地球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