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 第41條

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第41條

藥劑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藥劑業務。 二、藥劑科有關之衛生教育、教學及研究。 三、其他有關藥劑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40條看 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全文第4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