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 第20條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20條

專科以上學校,應就其所設系、科(組)性質相近者,配合社會需要,辦理推廣教育。
AI 白話解釋
← 第19條看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全文第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