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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關學校現職同委任及委任待遇人員管理辦法
› 第5條
警察機關學校現職同委任及委任待遇人員管理辦法 第5條
現職委待人員之考成及勳獎,準用公務人員考績法、勳章條例、獎章條例、警察獎章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現職委待人員平時考核及獎懲等事項,準用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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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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