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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辦法 第14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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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