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財政與稅務
›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一句話看懂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規範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接受捐款及實物贈與之處理程序、用途及管理辦法,以確保捐贈資源有效運用。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3-06-06・共 11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辦法依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十七條
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 一、友邦:指與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 二、友好國家:指有意與我國共謀經濟發展或提升雙邊實質關係,而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依本辦法所為之捐款或實物贈與,應以基於人道救助、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之經濟及社會發展為目的,並以得提升我國國際形象或協助外交鞏固邦誼者為優先。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得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之對象如下: 一、友邦或友好國家。 二、政府間國際組織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 三、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外國機構或團體。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本基金會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對前條對象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 一、戰爭或變亂。 二、遭受嚴重天災、癘疫、恐怖攻擊或大規模環境污染。 三、外債危機。 四、其他嚴重影響人民基本生存之困境。 本基金會為前項第三款情形提供之捐款,以配合巴黎俱樂部債務重整決議內容,抵減本基金會對該國之貸款餘額為限。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6 條
本基金會得主動規劃、接受委託或接受
第四條
所定對象之申請,辦理捐款或實物贈與。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7 條
本基金會主動規劃辦理捐款或實物贈與,應參考合作對象及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之意見,評估執行計畫所需技術能力、人力資源、合作對象之組織架構與執行能力、贈款與物資之運用規劃及預期效益等事項,並建立監督及績效考核機制。 本基金會接受委託辦理捐款或實物贈與,應依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六條
第一項規定進行評估。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8 條
第四條
所定對象申請本基金會辦理捐款或實物贈與之程序如下: 一、
第四條
第一款所列之國家,應對於申請捐款或實物贈與之理由、運用規劃及評估等事項,提出完整且具體之書面計畫,經由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向本基金會提出申請。 二、
第四條
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列之對象,應對於申請捐款或實物贈與之理由、運用規劃及評估等事項,提出完整且具體之書面計畫,經由外交部函轉或直接向本基金會提出申請。 本基金會對於前項申請案件,應予審核及評估,並視案件需要會同外交部及相關機關商議。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9 條
本基金會主動規劃、接受委託或受理申請辦理捐款及實物贈與案件,應經董事會核定後執行。但經費在五十萬美元以下之案件,董事會得授權由下列人員核定,並於執行後提送董事會備查: 一、逾二十萬美元而在五十萬美元以下者,由董事長核定。 二、二十萬美元以下者,由秘書長核定。 本基金會依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十一條
第一項規定受託辦理捐款或實物贈與計畫之捐款金額、贈與物資內容及數量,應報經委託之政府機關(構)核定。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10 條
本基金會得視實際需要,委託國內外機構或團體協助辦理捐款及實物贈與相關事宜。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11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訂閱追蹤
延伸
所有法律
財政與稅務類法規
本屆立法成果
RSS 追蹤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