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 第3條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3條

依本辦法所為之捐款或實物贈與,應以基於人道救助、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之經濟及社會發展為目的,並以得提升我國國際形象或協助外交鞏固邦誼者為優先。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