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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各區鹽務辦事處組織條例 第9條

各區鹽務辦事處因行政及業務需要,得於各該處轄境內,呈准設置分處, 其組織由財政部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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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