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 › 第2條

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 第2條

各地區支付處隸屬於財政部,辦理各該區內中央政府機關之支付業務,受國庫署之指揮、監督。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