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於進行事業活動時,應循下列原則,以減少資源之消耗,抑制廢棄物之產生,及促進資源循環:
一、選用清潔生產技術。
二、對於原料之使用,應採取減少廢棄物產生之必要措施。
三、原材料失去原效用後,應自行或供循環利用;無法循環利用者,應進行能源回收或妥善處理。
四、從事物品、容器之製造、販賣之事業,有責任提升產品耐用年限及落實修繕服務,以抑制該物品、容器成為廢棄物,並應朝促使該產品利於資源循環之方向進行產品之研發、設計及標示材質種類。
五、從事網路交易平台服務提供者應訂定並執行相關管理機制,促使並引導利用其平台進行交易之事業或個人,落實包裝減量及促進資源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