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施標準及獎助辦法 › 第5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施標準及獎助辦法 第5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分為下列三級: 一、總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為第一級。 二、總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上,未達五百平方公尺者為第二級。 三、總樓地板面積未達三百平方公尺者為第三級。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施標準及獎助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