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身心障礙者鑑定與需求評估作業併同辦理實施辦法 › 第8條

身心障礙者鑑定與需求評估作業併同辦理實施辦法 第8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一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身心障礙者鑑定與需求評估作業併同辦理實施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