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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第27條

第 一 編 總則 › 第 三 章 軍事法院 › 第 二 節 軍事法院之管轄
地方軍事法院管轄尉官、士官、士兵及其同等軍人犯罪之初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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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