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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第79條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但於國防機密有關之案件,得限制攝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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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