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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待遇條例 第10條

後備軍人核准晉任者,於召服現役或志願再服現役生效之日起,依其新階核發待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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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