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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33條

第 三 章 復審 › 第 三 節 期日及期間
期間之計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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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日及期間」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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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