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輸出業同業公會法 › 第24條

輸出業同業公會法 第24條

輸出業同業公會執行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任務,得置檢查員。 檢查員之資格及任用方法,由實業部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3條看 輸出業同業公會法 全文第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