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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考核辦法 第10條

辦理農會考核人員,有不實情事,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追究其責任。 農會選任及聘、僱人員有提供不實資料或以不正當方法,影響農會考核評定成績者,亦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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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