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 第63條

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63條

財務檢核分下列各類: 一、監事會之財務監察。 二、全國農會及上級農會之財務稽核。 三、主管機關之財務監督。 辦理財務檢核時,得視需要聘請會計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協助。
AI 白話解釋
← 第62條看 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全文第6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