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 第10條

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第10條

園區機構不依規定期限繳納管理費者,依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