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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服務費及必要費用收費標準 第2條

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依本標準規定收取管理費、服務費及相關必要費用。但非營利性質之政府機構得免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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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