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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15條

合歡山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合歡山地區生物多樣性之調查、研究、保育、復育、監測及推廣。 二、所轄國有林班地之經營管理相關業務。 三、高海拔地區環境生態、野生物多樣性、種原保育、遺傳、復育及繁殖之研究。 四、其他有關合歡山研究中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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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