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處務規程 › 第17條

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17條

本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處務規程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