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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30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應將本場及其他重要市場之當日交易價格及數量,於市場內明顯處公告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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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