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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警罰法 第38條

警察官署傳喚違警嫌疑人,應用通知單載明日期,時間,令其到案,逾時 不到案者,得逕行裁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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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