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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警罰法 第43條

違警事件有繼續調查必要不能及時裁決者,得令違警嫌疑人覓取保人,聽 候裁決。但確知其住址無逃亡之虞者,免予取保。不知住址而又不能覓取 保人者,得暫予留置但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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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