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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爭議調解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10條

調解程序中,一方當事人向調解會提出之文書,應同時將繕本或副本通知他方當事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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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