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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國際運動賽事擇定及協助作業辦法 第6條

本部協助方式如下: 一、重點國際運動賽事等相關申辦、籌備及運作管理之輔導。 二、顧問諮詢服務。 三、跨部會行政支援。 四、經費補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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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