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 第2條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實質受益人:指對參與創新實驗者(以下簡稱參與者)具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之自然人,或由他人代理交易之自然人本人,包括對法人或法律協議具最終有效控制權之自然人。 二、 風險基礎方法:指申請人應確認、評估及瞭解其暴露之洗錢及資恐風險,並採取適當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以有效降低此類風險。依該方法,對較高風險情形應採取加強措施,對較低風險情形,則可採取相對簡化措施,以有效分配資源,並以最適當且有效之方法,降低經其確認之洗錢及資恐風險。 申請人辦理創新實驗時,應依第三條至第五條規定執行確認參與者身分,及依第八條至第十條規定監控交易及留存相關紀錄。創新實驗應依第十四條之規定,向法務部調查局(以下簡稱調查局)申報。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辦法依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金融機構防制…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3條申請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確認參與者身分措施:一、不得接受參與者以匿名或使用假名建立或維持業務關…第4條申請人確認參與者身分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婉拒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一、疑似使用匿名、假…第5條申請人確認參與者身分措施,應包括對參與者身分之持續審查,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依重要性及風…第6條第三條第三款與前條規定之確認參與者身分措施及持續審查機制,應以風險基礎方法決定其執行強度,包…第7條申請人委託國外銀行或合格匯款業者(以下簡稱受託機構)支付匯款款項,應定有一定政策及程序,內容…第8條申請人辦理匯款業務,應依下列規定,始得辦理:一、隨匯款交易備置必要且正確之匯款人及受款人資訊…第9條申請人應依據風險基礎方法,建立參與者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政策及程序,以偵測、比對、…第10條申請人應建立交易監控政策與程序,並得利用資訊系統輔助發現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其交易監控政策與…第11條申請人應以紙本或電子資料保存與參與者身分確認、往來及交易之紀錄憑證,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對…第12條申請人應依洗錢與資恐風險及業務規模,建立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第13條主管機關對於申請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之執行情形,得採風險基礎方法隨時派員或…第14條申請人對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申報,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對於符合第十條規定之監控型態或其他異…第15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1條看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