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金鼎獎獎勵辦法 › 第5條

金鼎獎獎勵辦法 第5條

為辦理本辦法各獎項之評審事項,由本部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評審小組應有經全體評審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開會,並應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決議。 評審小組應就報名參賽各獎項之參賽雜誌、圖書、作品及參賽者審酌其內容創意、編寫水準、創新等事項進行評審;其評審標準由評審小組議定之。 評審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審查費、出席費或交通費。 評審委員應秉持利益迴避原則,公正執行職務。如評審委員或其配偶或五等親等以內之親屬為得獎候選人時,於評審會議時應行迴避。評審委員於評審會議召開前,應簽署聲明書,聲明與評審之報名參賽獎項作品或參賽者無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同意對評審會議相關事項保密。評審委員違反聲明事項者,本部得終止該委員之聘任;評審委員與評審之報名參賽獎項作品或參賽者有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經本部查證屬實者,本部並得撤銷該報名參賽者之得獎資格。 評審委員於受聘任時,應出具同意書,並同意本部將其姓名連同其他評審委員名單於得獎名單公布當日對外公開。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一、獎勵出版發行優良雜誌、圖書與數位出版品之出版事業及其從業人員。二、對…第3條本辦法獎勵項目如下:一、雜誌類二、圖書類三、政府出版品類四、數位出版類五、特別貢獻獎六、其他第4條前條各獎項之獎勵方式,由本部另行公告之。第6條第三條各獎項之報名、參賽者資格規定由本部另行公告之。第7條第三條各獎項參賽作品之應備條件由本部另行公告之。第8條除特別貢獻獎採書面推薦外,報名、參賽其他各獎項者,一律採網路報名;各屆報名須知由本部另定之。…第9條本部應就報名、參賽者資格、各獎項參賽作品之應備條件與報名檢附之文件、資料及應備之內容進行書面…第10條對得獎者或參賽者資格有疑義時,應於得獎名單公告後十日內,檢具相關書面資料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第11條報名者應履行之負擔規定:一、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二、應擔保其得獎之雜誌、圖…第12條違反前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者,本部應撤銷其得獎資格,不發給獎座及獎金,其已領取者,並應於本部…第13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4條看 金鼎獎獎勵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