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金鼎獎獎勵辦法 › 第6條

金鼎獎獎勵辦法 第6條

第三條各獎項之報名、參賽者資格規定由本部另行公告之。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金鼎獎獎勵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