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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第41條

第 五 章 服務費用申報、審查及支付
除特約另有約定外,地方主管機關應就特約服務單位申報之服務費用,依下列項目辦理審查: 一、長照給付對象及服務人員資格。 二、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三、照顧計畫服務項目、給付辦法附表四所定之照顧組合數及支付價格之核對。 四、登載於資訊系統服務內容之完整性及正確性。 五、其他地方主管機關認定應審核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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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用申報、審查及支付」的其他條文

第38條除特約另有約定外,特約服務單位提供服務後,應於次月十日前,檢具申報服務費用相關文件、資料,向…第39條特約服務單位依前條規定申報服務費用,所檢具文件、資料或填報內容有缺漏或錯誤者,地方主管機關應…第40條地方主管機關與特約服務單位得於特約內約定,服務費用支付得以暫付之方式辦理。第42條特約服務單位申報之服務費用,經地方主管機關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支付該部分之費用:一、…第43條特約服務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地方主管機關得考量其違規情形,通知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一、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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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