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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第43條

第 五 章 服務費用申報、審查及支付
特約服務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地方主管機關得考量其違規情形,通知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一、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之二規定。 二、違反第十六條規定,未依本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規定開給收據。 三、違反第十七條規定,未製作紀錄、未依限保存或製作紀錄虛偽不實。 四、虛報、浮報服務費用。 五、對長照給付對象有遺棄、身心虐待、歧視、傷害、違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害其權益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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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用申報、審查及支付」的其他條文

第38條除特約另有約定外,特約服務單位提供服務後,應於次月十日前,檢具申報服務費用相關文件、資料,向…第39條特約服務單位依前條規定申報服務費用,所檢具文件、資料或填報內容有缺漏或錯誤者,地方主管機關應…第40條地方主管機關與特約服務單位得於特約內約定,服務費用支付得以暫付之方式辦理。第41條除特約另有約定外,地方主管機關應就特約服務單位申報之服務費用,依下列項目辦理審查:一、長照給…第42條特約服務單位申報之服務費用,經地方主管機關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支付該部分之費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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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