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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作戰負傷官兵榮譽紀念章及榮譽獎金頒發辦法 第10條

榮譽紀念章、負傷證明書,如有偽造、變造、及冒領榮譽獎金或核發榮譽 獎金舞弊情事,均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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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