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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66條

悔過以外之紀律懲罰,權責長官得以言詞下達後執行之。但應於言詞下達之次日起七日內,依前二條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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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