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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第6條

記功分小功、大功兩種,積三小功,相當於一大功,積滿三大功時,得改給軍種獎章。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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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