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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11條

第二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及前條所定核定權責,國防部得委託海岸巡防機關或國家安全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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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