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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 第4條

軍官服役限齡如左: 一、尉官五十歲。 二、校官五十八歲。 三、少將六十歲。 四、中將六十五歲。 五、上將七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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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