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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9條

第 三 章 標籤使用及市場管理
驗證機關(構)得隨時抽驗市售之電信終端設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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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