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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二項第七款所稱高爾夫球場之修建,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高爾夫球場現有建築物之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或屋頂,其中任何一種有過半之修理或變更者。 二、高爾夫球場現有球道之變更地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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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