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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門居民收容處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被收容者有鬧房、自殺、絕食、鬥毆或脫逃等行為或徵兆者,得施以必要 戒護、疏導或隔離。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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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