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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4條

駐華外國機構基於互惠原則,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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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