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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7條

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依第五條第六條得享受特權暨豁免之項目及範圍,由外交部核定;其變更亦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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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