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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第11條

學校辦理校內併校外實習,其校外實習,準用第六條第八條至前條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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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